
拆屋還地有拆除權限之人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1101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29 日 裁判要旨: 房屋之拆除,為事實上之處分行為,未經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 僅所有人或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方有拆除之權限而房屋戶口設籍之人

拆屋還地有拆除權限之人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1101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97 年 05 月 29 日 裁判要旨: 房屋之拆除,為事實上之處分行為,未經辦理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建物, 僅所有人或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方有拆除之權限而房屋戶口設籍之人

共有土地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85 年度台上字第 1950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85 年 09 月 06 日 裁判要旨: 按共有物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共有人共同管理之,民法第八百二十條第 一項定有明文是未經共有人協議分管之共有物,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

拆屋還地及不當得利判例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12 年度台上字第 1546 號 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拆屋還地等 裁判日期: 民國 113 年 07 月 10 日 裁判要旨: 按就地上物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對於原讓與該地上物之土地所有人,得基於該讓與之債權債務關係,合法占有土地,並視該債之關係為有

借地造屋判例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80 年度台上字第 2016 號 民事 案由摘要: 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80 年 09 月 09 日 裁判要旨: 使用借貸未定有期限而定有使用之目的者,應於其借用完畢時返還之,但經過相當時期,可推定借用物已使用完畢者,貸與人亦得為返還之請求, 民法第四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111 年度台上字第 721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拆屋還地等 裁判日期: 民國 112 年 03 月 23 日 裁判要旨: 按債權契約具相對性,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其他特別情形例如具債權物權化效力之契約外,僅於當事人間有其效力買受土地者並不當然繼受其前手與坐落該土地房屋

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字號: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98 年度簡上字第 97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100 年 04 月 29 日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98年度簡上字第97號 上 訴 人 余梁0珍 訴訟代理人 黃重鋼 律師 林詠嵐 律師 複代理人 劉慧文 被上訴人

拆屋還地 臺灣高等法院 90 年度上更二字第 204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91 年 05 月 22 日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上更字第二四號 上 訴 人 呂邱0瑞 呂0盛 均為呂0輝之承受訴訟人 訴訟代理人 溫光雄律師 被 上訴人 邱0彬 訴訟代理人 游孟輝

拆屋還地 裁判字號: 臺灣高等法院 95 年度上易字第 389 號 判決 案由摘要: 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08 月 15 日 裁判要旨: 未經保存登記之建物,雖因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依民法第 758 條規定,其所為讓與所有權之法律行為並不發生所有權移轉之效力,受讓人 無法取得該

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2533 號 民事判決 案由摘要: 請求拆屋還地 裁判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16 日 裁判要旨: 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明定: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

土地與其上之房屋之關係,關於土地所有人對於房屋受讓人可否請求拆屋還地等此類法律問題 會議次別: 最高法院 95 年度第 16 次民事庭會議 決議日期: 民國 95 年 11 月 14 日 決議: 壹九十五年民議字第四號提案 採丙說 視具體個案情形決定之按使用借貸契約係債之關係,僅於當事人間有其效力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