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屋(示意圖)
為加速老屋及危樓重建,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明訂經評估需拆除重建的三十年以上老屋,或海砂屋等危險建築物,享有一點三倍基準容積或一點一五倍原建築容積獎勵。五年內申請者,重建期間免徵地價稅;重建後,地價稅、房屋稅減半徵收兩年。
內政部估計,目前全國卅年以上建築約三百八十萬戶,其中四、五層樓建築約八萬六千棟;公有建築物耐震檢測經驗,約百分之四十耐震係數不足,推估有三萬四千棟四、五層樓建築物有災害風險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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