塭仔圳 合法房屋聚落已排除重劃,現地可都更重建

報導:MyGoNews林湘慈 時間:2019-10-16

塭仔圳合法房屋聚落已排除重劃 市府:現地可都更重建

塭仔圳合法房屋聚落已排除重劃 市府:現地可都更重建

新聞摘要 塭仔圳合法房屋聚落已排除重劃 市府:現地可都更重建

【MyGoNews林湘慈/綜合報導】新泰塭仔圳合法房屋自救會前於2019年10月8日參加新泰塭仔圳都市計畫案之都委會專案小組,陳情禁限建多年且容積率由140%降為115%,無法建築一案,市府城鄉發展局申明:依現行法令,已排除重劃之合法房屋皆劃為住宅區,皆可現地都更重建。

新泰塭仔圳重劃區原於1968年經濟部水利署公告為一級淡水河洪水平原管制區,實施禁限建,後來配合洪水平原管制於1998年解除,同年變更為都市發展用地,並於2002年擬定細部計畫,針對合法密集聚落,規劃為住宅區,排除市地重劃範圍外,依現行法令,皆可現地都更重建方式辦理,且依都更相關法令規定,可採原建蔽原容積方式申請,並無未來無法建築問題。

對於此次自救會提出的陳情意見,市府也聽取多方不同聲音,並已錄案納入新泰塭仔圳都市計畫案辦理,後續提請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自地重建#危老改建#土地合建#持分土地#房屋持分@0912-913923高仕陳總

塭仔圳市地重劃(示意圖)

新泰塭仔圳重劃第一區(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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