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房東變多 租金補貼申請年年增加
2018年05月30日
「租金補貼」的申請戶數年年提升,專家認為,稅賦優惠和租賃專法的保障,提高房東繳稅的意願。資料照片
「租金補貼」的申請和核准戶數,逐年上升。為了沒有能力購屋的家庭,能夠以租屋方式居住在合適的住宅,內政部營建署自2007年起辦理「租金補貼」,自2015年起,申請戶數年年上升,2017年申請戶數較2016年增加6.91%。
與此同時,2017年的核准戶數也較2016年增加11.39%。由於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意謂房東願意報稅,專家認為,相關法令在稅賦上的各項優惠,確實提升房東的意願。
內政部營建署自2007年起辦理「租金補貼」,每戶每月依地區不同,有最高3000元、3200元、4000元及5000元等4個級距。
根據內政部統計,自2015年起,申請戶數年年上升,從2015年5萬8743戶、2016年6萬5667戶,至2017年已有7萬204戶申請。2017年申請戶數較2016年增加6.91%,其中一般戶申請有3萬1607戶,弱勢家庭有3萬8597戶,後者佔比近55%。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認為,政府為獎勵願意出租給弱勢租客的愛心房東,都有給予獎勵,例如可按最低稅率1.2%課徵房屋稅,較非自用住宅稅率2.4%優惠1倍,部分縣市還加碼補助等,這些都提升房東的意願,因此令租金補貼的申請數據走升,「很感恩這些房東的佛心」。
但陳炳辰也指出,租屋市場裡不乏賣相不佳的邊緣型產品,出租給房租預算不多的弱勢者。
房東申報出租除了獲得稅賦減免,還可獲得俗稱「租賃專法」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對於房東的保障;反過來說,弱勢族群的房客申請租金補貼,相對讓房東避免落入收不到房租的窘境,也是房東願意申報的原因,因此令相關數據增揚。
租金補貼的申請資格,必須單身但年滿40歲,或有配偶,或父母均已過世,但兄弟姐妹沒有謀生能力,並且無自有住宅,並符合家庭年所得或每人每月平均所得的標準。
家庭年所得標準各地不同,以去年為例,台北市為89萬元以下、新台灣省為45萬元以下;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高雄市為1萬9412元以下、台灣省為1萬7172元以下。申請資格都可以在內政部的網站查詢(http://pip.moi.gov.tw/V2/B/SCRB0108.aspx?mode=106&KeyID=HS20170628-6363426708495)。(崔雅慧/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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