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研擬自主都更 卓榮泰:所有權人不用跟建商分容積
※本文觀點:
「自主都更」,讓房地所有權人不用跟建商分土地容積,能享有更多的使用面積,這也是推升內需的一種新方式。這跟民間的都更整合公司有什麼兩樣?
建商分容積那是因為出錢出工出力,建商不介入當然無坪數可分;找個建經公司?建經公司會做整合跟協調嗎?只因房屋老舊,建經公司就主動都更整合嗎?
都更難就難在前期整合工作,一旦成就…資金及營建工程皆不是問題!
而一個都更能不能夠成行?前端的行政費用就不是重點,重點在專業與勞務,在投入階段的人力成本與行政作業都是要支出的,而初期花錢投入的人最怕的就是都更不成,血本無歸!
都更…幾乎每個老舊社區的住戶都知道,有在談都更…甚至談了幾十年,為什麼推動如此慢、這樣難?
因為信心不足、開辦經費不足、分回坪數誘因不夠、共同負擔費用過高…等等!
老屋隨著年代久遠,產權更分散、持有人數更多、要走上都更成功時,難上又加難!
政府部門若要自主更新能夠推動的第一要件:就是初期費用政府出。第二要件:改建可換面積要明確。第三要件:建築融資要100%。
通常一個都更案面臨的問題不外乎幾個重點:
1.發起。2.開辦及流程。3.坪數及負擔。4.同意人數及比例。5.產權及價值比例。
若要真正落實都會區老屋能夠順利推動自主更新,除了政府要預先投入勞務費外,要讓整合者及都更戶皆清楚明白一個都更的推動按照法令規章制度走…一定能完成,而不是你看我、我看你,沒有必要早早簽同意書,愈早簽愈不利、最後簽愈得利!
一旦成立都市更新會後,應該要有時程表,時程內基準容積應放寬獎勵,早簽同意書在稅費負擔及租屋補貼上予以加給補貼,晚簽者依時程進度表遞減之,讓都更戶每人都知道相關權益及利弊得失,公部門嚴格把關審查權利分配價值充分保障到都更戶的分配利益下,自主都更才會容易推動!
政府研擬自主都更 卓榮泰:所有權人不用跟建商分容積 (本文出處請點擊)
2025-10-14 18:31 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即時報導
行政院長卓榮泰在立院答詢時表示,政府正在研擬「自主都更」,讓所有權人付出更少行政費用,不用跟建商分土地容積,享有更多使用面積。記者許正宏/攝影
目前全台屋齡逾30年的老屋超過550萬戶,有關危老建築、都更議題,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政府依照賴清德總統指示,正在研擬「自主都更」,讓房地所有權人不用跟建商分土地容積,能享有更多的使用面積,這也是推升內需的一種新方式。 立法院14日對行政院長及相關部會首長進行質詢。
民進黨立委蘇巧慧質詢時提到,有關「危老」、「都更」差異,「危老」在容積獎勵上限、地價稅、房屋稅、土地增值稅到契稅方面,都較為優惠。
此外,都更審議時間太長,成本難以估計,加上地區產權太複雜,不易整合。
據統計,都更27年來只完成1,200件,危老實施8年已有4,500件。
卓榮泰答詢時表示,因應未來提升內需,賴總統多次指示,包括居住品質、安全乃至市容風貌,都要加強推動都更的效率。
卓榮泰指出,除了現有的公辦、自辦都更,政府正在研擬「自主都更」,讓所有權人付出更少行政費用,不用跟建商分土地容積,能享有更多的使用面積。
卓榮泰說明,自主都更的意思是,土地所有權人可跟建經公司合作,建經公司背後有金融支持,能給予營造、金融及審定過程的行政支持,讓地主不用付出大代價,就可以轉換居住環境。
至於都更面臨的困境,包括審議時間過長、市府審議量能固定等問題,內政部長劉世芳回應,將修正《都市更新條例》,簡化目前碰到的行政流程、權利變化,來鼓勵更多人加入都更。 蘇巧慧建議「都更」法制化,透過專法管理,像房地交易市場因有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專法管理,因此組織管理嚴密。
卓榮泰表示,讓管理機構法制化是目標,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對於「自主都更」業者有獎勵措施, 希望能扶植起來。
劉世芳提到,修正都更條例或立專法都是方向,目的是為了第一讓自主都更專業化,第二政府監督得到,變成產業化、有證照,讓民眾有信賴對象,不管朝哪一種都是可以接受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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