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適用消滅時效?(釋字第164號)

  • 解釋字號
  • 釋字第164號
  • 解釋公布院令
  • 中華民國 69年07月18日
  • 解釋爭點
    •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適用消滅時效
  • 解釋文
    •   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不在本院釋字第一0七號解釋範圍之內,但依其性質,亦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 理由書
    •   按民法第七百六十七條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之返還請求權,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之除去請求權及對於有妨害其所有權之虞者之防止請求權,均以維護所有權之圓滿行使為目的,其性質相同,故各該請求權是否適用消滅時效之規定,彼此之間,當不容有何軒輊。如為不同之解釋,在理論上不免自相矛盾,在實際上亦難完全發揮所有權之功能。「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回復請求權,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業經本院釋字第一0七號解釋在案。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有如對於登記具有無效原因之登記名義人所發生之塗銷登記請求權,若適用民法消滅時效之規定,則因十五年不行使,致罹於時效而消滅,難免發生權利上名實不符之現象,真正所有人將無法確實支配其所有物,自難貫徹首開規定之意旨。故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雖不在上開解釋範圍之內,但依其性質,亦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
      
    • 大法官會議主席 院 長 黃少谷
      
    •         大法官 陳樸生 陳世榮 范馨香 翁岳生 
      
    •             李潤沂 蔣昌煒 梁恒昌 洪遜欣 
      
    •             鄭玉波 涂懷瑩 姚瑞光 翟紹先 
      
    •             楊與齡

民法第767條

民法第125條

釋字結論:

『已登記不動產』,係指已依土地法辦理登記之不動產。釋字第164號解釋:「已登記不動產所有人之除去妨害請求權,不在本院釋字第107號解釋範圍之內,但依其性質,亦無民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故在此二解釋作成後,實務多引以為據,認為不動產所有權有無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應視「該不動產有無登記」,若有,則無消滅時效規定之適用,反之則無。


#共有不動產-高仕不動產

#持分土地#持分房屋#0912-913923高仕陳總

大法官釋字

民法第125條(消滅時效)

民法第767條(法條內容示意圖)

大而美法案是什麼?內容、台積電受惠、對台影響一次看

新竹男低價標下法拍 想快速套現忽略「這規定」噴近百萬稅金

拆屋還地(有拆除權限之人)

拆屋還地(未辦保存登記類推適用民法第425條之1)

詐騙新招!跨縣市郵寄申請不動產設定抵押 這平台防詐有效力阻千萬元詐騙

未辦理繼承登記不動產

共有土地請求拆屋還地

基隆市山坡地開發建築基地條件特殊免適用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二百六十二條第三項規定認定標準

請求分割共有物裁判案例檢討:民法第824條

「生不如死」連53月 這3種房型恐撐不住房價?

城市地方房屋承租人於租約屆滿後,無權占有房屋,房屋所有權人提告不當得利,是否不得逾越房地申報總價年息10%?

土地法第34條之1裁定判例

無權占有它人土地法律問題

房市信用緊箍咒失靈?央行坦言:這兩件事沒解決

AI產業最後一塊拼圖?新北釋出3萬坪工業地搶攻晶片製造鏈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房地產買賣陳總 的頭像
房地產買賣陳總

房地產陳總部落客

房地產買賣陳總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