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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依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第四項規定,他共有人固得以同一價格優先承購,惟此僅有債權效力!#共有土地#共有房屋#畸零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基地承租人於基地上根本未為房屋之建築者,無土地法第104條第一項規定之適用#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公設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部分共有人擬依土地法第 34 條之1 規定處分共有土地予該筆土地之地上權人(亦為承租人)疑義#共有土地#共有房屋#區段徵收#繼承土地#公設保留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等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公設地#區段徵收土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 ☆請求塗銷所有權登記等 #共有土地#共有房屋#透天厝#公設地#區段徵收土地#0912-913923高仕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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